聊天记录能作为出轨证据吗
一、配偶的出轨证据包括哪些? 1.书证 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 婚外情 的书信。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2.物证 物证包括第三者馈赠给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机,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处的钥匙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包括配偶与第三者出双入对的录像;配偶与第三者私密通话的录音;捉奸在床等。 4. 证人 证言 证人证言包括一方写下的“ 保证书 ”、“道歉书”;配偶与第三者进出宾馆的证人证言;配偶与第三者肢体亲密的证人证言;配偶当庭表示和第三者交往更加幸福的证言等。此外,夫妻双方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能指认出父母与异性有频繁交往的事实,也可以做证据。 5.鉴定和勘验结论 鉴定和勘验结论包括通过 亲子鉴定 发现配偶与自己的婚生子女非自己血缘子女;配偶与第三者姘居生活现场的勘验等。 二、聊天记录能作为出轨证据吗 所谓的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是个法律问题,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规定或由更高院通过司法解释来确定。 *** 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从立法的本意来看,《 民事诉讼法 》明确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目录中,但不能穷尽证据的各个方面。这一规定意味着包括电子邮件、 *** 聊天记录甚至是微博私信等电子数据都有可能作为法律证据呈堂。 *** 聊天记录虽然大多数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而且聊天记录也有虚拟内容,但从证据学的角度分析, *** 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应满足以下三大要件:① *** 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能证明案件事实真相;② *** 聊天记录和案件事实必须具有一定的关联性;③ *** 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由当事人按法定的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和 律师 按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不可否认, *** 聊天记录是他人的隐私,但当其与配偶的知情权和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发生冲突时,孰重孰轻呢?也即谁更受司法保护?笔者认为,从维护善良风俗、社会公德以及婚姻稳定的角度,配偶的知情权相比夫妻间的隐私权更应优先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之间侵犯对方隐私权收集的证据,不能一概排除适用,当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可以作为认定婚外情事实的依据;但如果作为独立证据,其证明力是相对较小的。 三、收集婚外情证据时要注意哪些? 配偶有了婚外情,在 离婚诉讼 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注意: 1.避免 侵权行为 。比如:闯入他人住宅、 *** 等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但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仅无法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还可能要面对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2.对短信、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及时提交公证,以保证证明力; 3.提交法庭的录音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存在随意删减或编辑行为,采用录音笔等高科技手段取得的音频文件应转录在磁带上或刻录在光盘等物质载体上,并附上录音笔录以便法庭查阅; 4.采集的毛发、血液、唾液等DNA亲子鉴定检材、样本,应根据 司法鉴定 机构的要求保存,送检,以保障鉴定结论的真实有效性; 5.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除提交律师和法院外,不得散布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更不能据此要挟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若符合的话,那么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然而,对于不同的证据因为情况不同,自然起到的证明力大小就不一样。即使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一方出轨的证据,但证明力如何,还要再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什么样的聊天记录算出轨证据
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出轨的一方是当事人,如昵称、照片、语音等。
具体如下:
1、聊天记录、照片。出轨方利用手机或者电脑等其他电子产品通过社交软件例如微信、 *** 聊天工具、短信等和出轨的对象的聊天记录、手机短信内容能够证明存在出轨行为的,可以作为出轨证据。
2、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所展示的文字、图片等能证明对方出轨的证据。为了防止对方删除或者销毁这些证据,可以进行录屏固定保存,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经由公证部门对这些证据进行公证提存。
3、录音、录像。录音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就一方有出轨的问题进行谈判时的录音资料。如果当事人采集的录音中,出轨一方对其出轨行为予以认可确认,那么该录音资料可以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录像主要是指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出轨一方和出轨对象过于亲密的行为的录像或者自己合法居所内所拍摄的出轨一方存在出轨行为的录像。
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
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
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聊天记录能作为出轨的证据么
【法律分析】:聊天记录能作为出轨的证据。聊天记录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作为诉讼证据使用,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1、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2、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必须和案件事实具有一定的关联性;3、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对内容肯定是有要求的,聊天内容,不能说一些,无关痛痒的,必须涉及到男方和女方,有不正当,行为的这种事实,具体就是几个,有开房的事实,这是更好的,如果,仅仅是双方在言语上互相挑逗,在网上互相称老公,老婆,这些是属于精神出轨,我国法律是不认可的,不属于过错。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十二、 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相应地将之一百二十四条、之一百七十一条中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吗?有哪些依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如果丈夫长时间能和其他的异性在一起,保持有一些暧昧的聊天内容。那么可以把聊天内容全部都进行截屏打印出来,当妻子再向丈夫提出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把这样的一些聊天记录作为呈堂证供,可以为女性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但是在查看聊天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看一看聊天当中的内容,是否会容易出现有开房或者是和对方出门约会,这样的一些较为露骨的词汇。
当女性在得知丈夫已经有了出轨的行为时,就会想要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从而会时不时的翻看丈夫的手机。想要知道丈夫究竟和女性会有怎样的聊天内容,在看到聊天内容中,每一次丈夫都会时不时的要求对方一起去酒店开房。就可以把彼此提到开房的聊天记录截屏下来进行保存,这样的一些聊天内容对女性而言,会有很大的利用之处,利用这样的一些问题就可以证明丈夫有婚外情。
在法律当中认定男性有没有出轨的行为,都是要看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动作。大多数的夫妻由于长时间的分隔两地,根本就没有办法准确的去判断对方是否和别人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行为,也可以考虑在家里面直接安装隐藏摄像头。了解对方经常会和谁在一起聊天打 *** ,通过一些打 *** 聊天的信息内容,都能够判断对方是否有出轨的行为。
在感情当中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彼此都应该认知到,走进了婚姻生活就应该好好过日子,不要抱着三心二意的态度开展婚外情。这样对两个人的感情没有任何的好处,只会促使彼此都丢失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男性应该认识到所谓的婚外情也只不过是一时的新鲜感而已,等新鲜感过后,会让男人损失很多东西。
据,如果丈夫长时间能和其他的异性在一起,保持有一些暧昧的聊天内容。那么可以把聊天内容全部都进行截屏打印出来,当妻子再向丈夫提出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把这样的一些聊天记录作为呈堂证供,可以为女性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但是在查看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