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真实聊天记录,林先生的视频

hacker|
94

林生斌终于被骂上了热搜

自从林生斌事件反转以后,他总算回应了,终于上了热搜

朱小贞的三个孩子,小朋友太可爱了,想到最后活活被烧死,太可怕太可怕太可怕了。

林掐准了点伟大生日前,官宣二婚生女,知道在伟大生日这一周上不了热搜,又掐点等8号五连发回复,造成了一种错觉——只要是质疑林的就上不了热搜,只要是反驳澄清的,就能上热搜,但其实,是他的公关团队熟悉的策略。

林的五连文,我们来翻译成人话,理解下重点:

一、继续晒深情人设,撇清吃人血馒头吸流量挣钱

翻译成人话:

1、我的深情人设没倒,我继续思念我的亡妻和死孩子们

2、我确实隐瞒了再婚生娃

3、我找律师了,我要告你们侵犯隐私权和伤害名誉

4、等我把你们都告了,我就退网

二、“我旧老婆和仨孩子,只是失去了生命啊,我的新老婆生的孩子,却连预防针都打不了”

翻译成人话:

1、锁魂井之类怪力乱神,是舅舅造谣,是舅舅伤害了死者

2、舅舅全程参与煽动了谣言

3、舅舅拿曝光暖暖作为要挟,我不愿被胁迫,所以自己曝光了

4、如果舅舅不要挟我,我打死不会承认我已经结婚,还有新孩子

5、我新老婆和新孩子被 *** 暴力连累了,没法去打预防针

6、娘家尤其是舅舅妒忌我有钱

7、娘家人想伤害我的新老婆新孩子

三、我的新老婆小乐,不是小三坏女人,她是最善良的好女人

翻译成人话:

1、2017年4月,也就是我旧老婆死之前,我就认识了我新老婆

2、2019年11月之前,我和我新老婆只是“师徒关系”哦,我没出轨

3、2020年2月27号,新老婆来我公司上任

4、2020年夏天,新老婆怀孕,她不想生的,是我坚持让她生的

5、新老婆不是小三,她很善良

6、都是因为我,新老婆被 *** 暴力

网友质疑点:

1、聊天记录有PS痕迹(网上有图 )

2、为什么2年多前俩人的聊天记录还保存?

3、为什么结婚生孩子以后,还没有改昵称,还是师父,徒弟相称

4、为什么小乐20年2月27日才加入公司,2019年10月16日,小乐已经在运营公司的朋友圈,并称“林先生”

5、为什么19年底才和小乐在一起,17年18年小贞去世追念,照片角落里已经有了小乐在场证据?

1、17年6月老婆孩子被烧死,17年4月认识了现任,19年11月和现任确立关系。

这两年里,俩人的聊天记录充满了暧昧和互撩

女方不断的释放信号:你再不追我,我就不等你了

男方不停地试探对方,如果我当了你男朋友,你不会XXX吧

只要是亲身经历过被绿茶撬,对绿茶的雷达都会很敏感发达

什么正常男女关系,没事儿成天一口一个师父、徒弟?

你们品品这聊天记录

你俩什么关系, 一个女性友人去相亲要跟你通报?

正常人,除了会通知一声已分手的前男友,或正在暧昧不清的对象,最合理的场景就是打着“你是我家人,你是我mentor”,“我什么事儿都跟长辈商量”

本来对林的现任无感,看了聊天记录,太恶心了,19岁的萝莉,都流行这么撩大叔了么?

强调徒弟牌拥抱,林继续树立假正经、光伟正形象

打着孩子的话题由头,不断的关心对方的日常生活行踪

除了你是他老婆,或老板,什么关系,给你的勇气,有资格让他跟你报备去哪儿?

全文跟男朋友的话题毫无关系,林主动把话题转到男朋友上,暗示对方,你要是脾气那么爆裂,那我可不敢做你男朋友,试探和暗示意图非常明确

注意,以上的聊天截图已经是林经过筛选,认为能拿出来公布大众,经得起挑剔考验的截屏,绝大多数言辞过于暧昧私人化的聊天并不会公示。

被网友质疑,过了2年多还保留聊天记录的,到底是聊天记录假造,还是城府太深?

我估计是林已经换了手机,这段聊天记录是登陆之前的旧手机上的,因为有个细节“无Sim卡”。

四、“钱我已经分给了岳父岳母。小贞的其他财产,我没给。

这点赔偿金,够你俩养老了”

翻译成人话:

1、我没告前岳父岳母

2、赔偿金的33%我给俩老了,已经比法定要求多了

3、保时捷我也给老头老太太了

4、小贞留下的钱我没给俩老,反正你俩也活不了多少年,养老钱够用了

5、岳母要求把小贞留给她妈的给她,我说让舅舅给妈找律师

6、暗指,是舅舅想要钱,唆使老太太来要钱

五、 “我老婆都死了,还孝敬岳父岳母够意思的了,我娶新老婆,你们又没不同意,给你们看看我给老太太转账,买东西的截屏”

翻译成人话:

1、人都死了,我还孝敬俩老已经够意思了

2、我交女朋友都跟你们通报了,你们也没意见。

3、我转了5万块钱给前岳母了,给你们看截屏

4、我给前岳母打了2888,你们看她收了

5、我给前岳母买了 *** 椅,我又给她转钱了

网友质疑:

1、之一版聊天记录里有一条问岳母澳洲要买啥的截屏,被林编辑秒删了

间接证实了 林2018年12月,人确实在澳洲

有网友爆料,在2018年12月,看到林和一个女人,在澳洲跳伞,被多位网友目击,生图清晰,确认是他

看到这条穿帮,忍不住笑出声

林就算是作恶,也是属于脑子太笨,只会低级犯罪,连高 科技 犯罪都没脑子

六、林避重就轻始终不回复的疑点:

1、暖暖到底是一胎,还是二胎?传说中的大儿子,在杭州贝塞斯国际学校上幼儿园,林开着劳斯莱斯,接4岁儿子的传言,是不是真的?不是真的,请正式否认。

2、为什么18年林被拍到抱小男孩,去医院?

3、为什么现任会出现在前任的祭奠现场?

4、说好的赔偿款做基金,捐钱,捐了么?

5、说好的卖惨流量带来的卖货收益,捐款,捐了么?公式明细了么?

6、火灾现场,到底是谁给火警打 *** ,谎称人已经救出来了,不用去救火了?当年的采访视频里,119有备案,是一个年纪较小,受隐私保护的人。(卷宗里有备案)

7、当年保姆翻供,说林有婚外情,林和她也好过,当时没人信。

得核查一下卷宗里的供词,尤其是关键证人。

当时纵火保姆的律师,被采访时声称,取证和辩护受到了很大的阻力,被压制,具体指的是什么?是谁?

8、是否已经是澳洲国籍?

文章部分出处:于小戈

被离异女子追求,男子深陷“杀猪盘”仍执迷不悟,到底怎么回事?

在浙江温州,林先生遭遇“杀猪盘”,民警上门劝说后其仍执迷不悟,称自己以前经常被骗,很有经验,“这次是真的,她不可能骗我!”民警无奈之下只得先冻结其名下的银行卡,成功止付了100万元。

起初,面对民警的劝解,林先生无动于衷,直言相信对方不会骗自己。在曝光的聊天记录中,女方自称离异带着一个8岁的女儿,希望找个爱自己并善待双方老人的男人。林先生信以为真,直呼“这次是真的!她不可能骗我!”

很多人都说男人越老越有魅力,但这样的男人一般社会地位都比较高、有内涵,也永远都只在少数,大多数老男人都是油腻大叔。所以,很多大龄剩男都无人问津,虽说也有女孩子喜欢大叔,觉得大叔成熟有风度,但也仅仅是少数。

大部分女孩都还是喜欢和自己年龄相当的男生,因为他们青春有朝气,最重要的是两个人有共同的语言。其实很多男人不是对离异女人有偏见,只是害怕这个女人和她从前的家庭还有关系,和前夫之间纠缠不清,最后可能会背叛自己选择和前夫在一起。

毕竟他们之间有个孩子,很多女人都会为了孩子而选择和前夫复合。两个人之间会有很多不同的观念,结过婚的人和没有结过婚的人的想法是不一样的,结过婚的女人更在乎一个男人能不能承担起这个家庭的责任,只想平淡过日子,对生活已经没有了什么 *** 。

然而没有结婚的男人,对婚姻始终还是有一个美好的幻想,虽然已经到了中年,但对于婚姻还是有一定 *** ,一个有 *** 的男人和一个没有 *** 的女人在一起,观念是不一样的。夫妻之间生活不和谐也是造成夫妻离婚的重大原因,两个人之间的观念不同,就很容易产生矛盾,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娶离异女人的原因。

其实不管是离异女子还是没有结过婚的女人,只要是自己真心喜欢,就可以在一起,不需要去在乎外界的目光。婚姻不是一场交易,最重要的还是要找一个适合过日子的女人,不要觉得娶离异女人就是吃亏,人需要想得简单一点。

民警介绍,这是一种典型的以恋爱为名义实施诈骗,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虚构女朋友身份,继而提出索要财物等,得手后便会远离被害人。对这种情况,被害人要尽早向警方报案并提供线索,确保早日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林生斌再添“渣男”实锤,钢琴老师深夜爆料林生斌对女儿的细节你怎么看?

当年林生斌可谓是赚足了多少人的眼泪。如今林生斌公开自己成婚、且晋级当爸的喜讯,本该替他快乐,总算走出了窘境。可实际的真相,却是狗血。莫非真的应了那句:“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吗?”

如今总算被网友揭穿。舆论可以把一个人捧上天,亦可以让人永无翻身之日,林生斌在妻儿逝世后,一向被冠以“好老公”、“厚意男”的形象,而他也好像很乐意用这样的人设来营销自己。每逢逢年过节,林生斌总会及时地写好案牍,发布在社交账号上,时不时提醒我们他的用情有多深。其时许多人为了同情他,纷繁私信留言,让林先生尽快地走出阴霾,重新过上新生活。

也许自知再装单身,终有一天会纸包不住火,故而他才在近期把名字改成了“林生斌”。而从他发布的喜讯声明来看,林生斌也是做足了功课,为了可以堵上一部分人的嘴,他还特意提到了已故女儿阳阳,希望用自己“好父亲”的形象得到更多人的支持。

结果事与愿违朱小贞的二哥之一个站出来开锤

表明本该祝福一个家庭的复苏,可是小舅子的内心却是五味杂陈,替已故妹妹感到不值。小舅子话里有话的说话 *** ,让许多网友开端心生疑虑,再看到文中有提到林生斌竟然一分赔偿款也没有分给已故妻子的爸爸妈妈,还放话要想钱可以找律师和他对峙。

看完这些爆料,让许多网友现已坐不住了,自己多年来的静静支持的林先生,却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朱先生的一番话,显然起到了促进作用,网友们开端纷繁发起力量,总算扒出了许多林生斌的黑料,乃至现任妻子是谁,两人何时现已交往等都被扒得一尘不染。

总算再次理解,最可怕的不是敌人,而是人心。林生斌的“厚意人设”总算在此刻倾覆,成为了千夫所指。7月3日凌晨,已故女儿林臻娅旧日的钢琴教师,听闻此事也曲折难眠,发文痛批了林生斌一番,再次坐实了林生斌的“渣男”形象。

钢琴教师怒称:“真的别再说你爱阳阳了,你不爱,你从来没陪她上过一节课。我见过你三个孩子和小贞,但我没过你,他们是你家人吗?”两年之间,林生斌竟然一次没有出现在女儿的钢琴课上,每一次都是妈妈,尽管经商很忙,可是如此对待女儿,父女之间的感情会很深沉吗?结合,钢琴教师的爆料,再去回顾林生斌发布的那条喜讯,不禁觉得让人十分不适。

林臻娅

8岁的林臻娅长相香甜,颜值十分高,在这么小的年纪却遭遇如此大难,也难怪钢琴教师会对她惋惜不已。还有一点让人质疑的是,林生斌口口声声说自己十分爱妻子、儿女,乃至闭上眼睛都会浮现出亲人们的影子,那么为什么每逢祭拜时,却为何要假手于人呢?就算华人首富李嘉诚去祭拜自己的亡妻庄月明时,都要亲身上山。莫非他比李嘉诚还忙碌吗?结合种种疑点和黑料,也难怪林生斌会最终翻车。

初次约会点2万火锅的女子身份曝光,该事件是否存在精心设局的嫌疑?

初次约会点2万火锅的女子身份曝光,此事件看起来并不像是精心设局。据初次约会就点了二万火锅的杨女士说,她不是之一次来这家火锅店,她来过很多次了,觉得这里的食材不错,才会选择这里。而选择这里约会林先生也是同意的,杨女士说她点了大约六千八的菜品,林先生全程参与了,随后她点了一瓶一万二的红酒,林先生也没有任何异议。杨女士称如果她是想多花钱,她就不会点一万二的红酒了,而会选择二十万的红酒。不得不说,杨女士的消费标准也是相当高了,动辄就是冒七千的菜以及一万多的酒。杨女士称,在等餐的过程中,林先生称他肚子不舒服借口上洗手间进而溜之大吉,走之前还调戏了她,让她不能接受。

联系不上

杨女士称一开始她还能联系上林先生,后来林先生称去银行取钱一会就回来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杨女士称在和林先生聊微信的时候,他还在骗她吃完饭去玩什么,生怕她察觉出什么,会走不了。杨女士联系不上林先生之后,愤而报警,称林先生对其不轨。警方接警之后,了解了事情的始末,联系上了林先生。林先生和警方直言,他觉得自己遇到了饭托和酒托,觉得杨女士是骗子,才找借口溜走。杨女士买了六千八的单,林先生最后承担了一半。

初次约会

其实,初次约会还是不要吃太贵的为好,否则,只会让对方觉得女生是拜金女物质女。杨女士如果不是一上来就点二万的火锅,相信林先生也不会怀疑她是酒托和饭托。

杨女士如果觉得自己的经济条件好,在选择人上也要睁大眼睛,不要选择经济条件不对等的,以免造成现在尴尬的局面。

微信记录,打官司时能当证据吗

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人们交流沟通的方式与平台也不断更新, 微信作为基于智能手机的一种即时 *** 通讯方式,自进入公众生活开始,就因其便捷、高效的特性,成为人们通讯交流的普遍方式。随着微信使用的普及,微信证据也逐渐进入司法视野。微信证据因身份识别及技术性问题存在的障碍,影响其作为证据的效力认定。即便如此,微信证据如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认定直接相关,在解决其真实性与关联性的前提下,仍有望被用于证明案件的部分事实或关键事实。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决的此类案件正是这一司法新实践的体现。

闺密借刷信用卡不还钱 微信记录帮追债

小芳与小容因住在同一个小区相识,后成为闺中密友。2014年10月,小容说做生意急需用钱,提出向小芳借信用卡使用。小容一家老小都住在小区里,两家人又很熟,小芳很放心地将额度为10万元的民生银行信用卡借给了小容。两人说好小容要按银行的时限要求及时还款,小容每月支付小芳500元费用作为报酬。

当天,小芳就将信用卡借给了小容。双方因为很熟悉,就没有写借条。刚开始,小容刷的几次信用卡都能按时归还。但是,小容在2015年2月用信用卡刷走99300元后未按期归还。小芳收到银行的通知时,发现已联系不到小容,并且小容举家搬迁不知去向。

小芳无奈之下只能起诉到法院。因没有签写借条,小芳想到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了小容的相关信息,以及两人在聊天时小容向小芳问过信用卡的密码。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容虽然未向小芳出具借条,但从小芳提交的微信记录来看,与小芳微信对话一方的照片为小容的头像,聊天对象微信相册中有小容一家的照片,微信内容显示小芳的民生银行信用卡由小容持有,且小容有使用信用卡向小芳借钱,与小芳陈述内容可以相互印证。法院据此认定小容通过借用信用卡透支消费的方式向小芳借款的事实,认定双方形成民间借贷关系。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小芳要求小容还钱的诉求。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陈基周解释,本案是通过微信使用的头像照片、微信相册晒图有小容一家的照片,从而认定微信记录中与小芳聊天的对象是小容,并结合微信聊天内容认定借贷关系成立进而判决小容承担还款责任。不过,陈基周也谈到,微信证据的身份确认即微信证据是否为案件当事人,往往会成为案件事实查明的难点,主要原因是微信的使用目前并未采取实名制认证。

委托理财还是合作投资 微信聊天来佐证

龙先生原来在银行工作,刘女士在办理业务时与其认识。在龙先生的介绍下,刘女士转款给龙先生,口头委托龙先生购买理财产品。赚得几笔利息并收回款项后,刘女士又转给龙先生60万元,但此后刘女士多次向龙先生催收款项及相关凭据,龙先生都说客户没有按时还款付息导致无法回款了,且始终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后刘女士提交转账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诉至法院。

龙先生在庭审中确认微信聊天记录是双方进行的,但双方并不存在委托理财关系,而是投资合作关系。刘女士转账的款项是双方合作投资过桥业务的资金。过桥业务是指用于垫付偿还企业银行到期贷款,协助企业重新获得银行贷款后,该企业偿还垫付本金并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龙先生在收到转账款当日就将该款中的50万元加上自有资金共计100万元转账给案外人用于投资过桥业务。但是由于投资的对象无法还款,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及时收回。

刘女士除提交转账凭证外,还提交了双方沟通的微信聊天记录。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因双方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双方合同关系的判断应综合本案查明的事实予以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操作方式是,刘女士仅负责提供资金,由龙先生控制及使用款项,在约定的期限届满时返还款项并支付固定收益,微信记录中龙先生仅告知刘女士资金数额、收益及支付期限,完全未涉及投资项目及经营风险等内容,查明的事实与刘女士主张的委托理财关系较相符,而不符合合作投资关系的要件。故依法认定双方构成委托理财合同关系。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郑松青说,本案的微信证据因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自认,身份确认环节无需再审查。但微信记录的内容与案件争议焦点即合同性质的认定有重要关联,微信记录显示龙先生仅告知刘女士资金数额、收益及支付期限,完全未涉及投资项目及经营风险等内容,佐证了双方的合同关系应为委托理财关系,而非合作投资关系。

情侣分手后讨债上法庭 微信证据解纷争

小红和小明原是情侣。二人恋爱期间,小明因经常换工作,收入不稳定,隔三差五会发微信向小红伸手要钱花。分手后,小明一下子就不见踪影,小红却发现小明已经花了她近4万元,几乎是她工作后的所有积蓄。小红决定将小明告上法庭,可没有借条,只有小明当时要钱时发给她的微信作证据。

经过法官耐心劝解,小明专程从外地赶回处理与小红的欠款纠纷,小明承认有通过微信向小红要钱,但小红在恋爱期间也有花小明的钱,小红拿给自己的钱也没有那么多。

“微信也可当作证据”的说法可能对小明的心理产生了作用,小明同意偿还小红借款21000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刘亚帆解释,本案的微信证据因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自认,微信证据的关联性可以认定,双方虽未签署借条,但小明确认要钱2万多元的微信系出自其手,该内容成为认定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关键。法官以此证据为突破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婚外情”一纸借条收场 微信证据定是非

陈女士与高先生均为已婚人士。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功能,二人认识了。微信聊天一段时间发现很投缘,便展开了一段“婚外情”。生活一段时间后,随着 *** 退却,两人很快分手。分手时,两人结算了一番,算上陈女士曾借给高先生的3万元,加上分手男方应该给女方的“分手费”,高先生同意写一份8万元的借条给陈女士。分手后,高先生由于经济原因及对分手费有些反悔,未按约定时间偿还8万元。陈女士决定将高先生告上法庭,证据是一份借条。

高先生在庭审中辩称,双方只是一般朋友关系,不存在实际的借款关系。

陈女士当庭拿出手机中的微信记录补充举证,双方曾是婚外同居关系,实际发生了借款。但从微信记录看,实际借款为3万元,不是8万元,其他部分是双方协商的分手费。

面对陈女士的微信记录,高先生无法再否认曾经借款的事实。陈女士也确认借条金额包含了5万元分手费。

借助微信记录反映的真实借款情况,法官当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双方最终按照实际借款金额达成调解协议,高先生同意偿还陈女士借款3万元。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芦絮解释,本案借条记载的借款金额部分与实际借款不相符,微信记录却真实的记录了双方的“婚外恋”事实,及借款金额和借条金额的由来。借条金额包含了借款3万元及分手费5万元,实际借款应该返还。

房产卖给他人又反悔 微信记录辨违约

林女士在房产中介公司的居间下,于2014年8月与林先生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林先生将房产出售给林女士。合同约定成交价、付款方式等。同时,双方还与居间方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合同确认居间事实的存在,林女士按成交价的2.5%向居间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其后,林女士支付定金5万元,解押款20万元,还支付了居间费。接下来过户时,林女士与林先生微信联系后,林先生却说“(成交价)太低被坑,人家出145万元”、“家人不同意”,并且拒绝办理过户,并单方退回了购房款25万元。后来,林先生真的将房产另卖他人。林女士将其诉至法院。

林先生在庭审中说,房子未能按照约定出售给林女士,原因是多重的,既有林女士的原因,即林女士提出将由第三人网签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是原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也有自己的顾虑,因为林先生签约后才发现自己的户籍没有其他地方可供迁移。同时,合同约定在房屋权属过户登记后一个工作日至相关银行办理商业按揭贷款手续,但未对房屋过户登记时间及办理好房屋按揭贷款的最后时限作出约定,有可能导致林先生90万元的房款无法获得,遭受严重损失。《房屋买卖合同》未能履行,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的,并不存在违约。即使自己违约,也是林女士违约在先。

海沧法院经审理认为,微信记录中,林先生作出“家人不同意,说户口不好放、太低被坑、人家出145万元、留着空着也无所谓”的陈述,并进而拒绝过户给林女士,可以认定房产买卖合同的违约方为林先生。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林先生承担林女士的损失。

【法官说法】

承办法官黄建和解释,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卖房人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卖房人确认双方在微信记录中所陈述的内容,但指出房产买卖“流产”还有其他原因,且系买房人违约在先,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仅反映卖房人对价格的反悔,且卖房人并不能举证证明买房人违约的事实,从而确认违约方为卖房人,而非买房人。

■连线法官

“微信”:想当证据不容易

就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法律问题,记者专访了海沧法院民二庭庭长陈基周。

陈基周解释,2012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了电子数据为法定的证据类型。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微信作为一种新兴的 *** 传媒工具,它整合了电子邮件、网上聊天、博客、 *** 聊天工具、网上购物、 *** 支付平台等功能,由于其便捷性,我国使用的人数已达5亿多,稳坐新型信息交流平台的首席交椅。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但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暂且不论微信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关联度,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一是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因微信不是实名制,若不能证明微信使用人系当事人,则微信证据在法律上与案件无法产生关联性。微信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 *** 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前两种方式明显带有偶然性,不能作为常态化的确认方式,后两种方式都涉及到软件供应商公司的第三方技术协助,但尚未形成良性运转的流程,自然也不可能像大家想像的由自己提交一段微信记录那么简单。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此条件关涉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缺乏明确的认证规则和专门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部分公证、鉴定存在瑕疵缺漏,这些都增加了法院对电子证据认证的难度。因此,建立专门的电子数据证据鉴定机构并明确其认证规则,是目前“微信”证据发展的必然需求。

■记者观察

电子证据不应只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本报记者 安海涛

当前,互联网已不仅仅是人们沟通交流的平台,而是全面进入了社会活动的方方面面,包括各类商品买卖、金融投资、婚恋求职、学习培训……互联网的发展已改变了当代人的生活方式,且大有取代传统方式之趋势。但是,科技产品是把“双刃剑”,它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道德和法律风险。如何在享受互联网给人们带来的便捷高效的“饕餮盛宴”之时,避免被隐藏在互联网之下的各种安全隐患利刃所伤,是当下的关键问题。解决此问题的方向,应为加强各类交易及服务的安全保障环节。这一环节需要多方合力予以加强保障, *** 、个人、技术层面等缺一不可。

首先, *** 要加强行业引导、制度规范、分类监管。引导互联网各类行业协会的建立,行业协会制定细化规范标准,对互联网各类交易平台的提供者进行资质、身份监管,并提供信息公示平台。

其次,个体应提高规范及证据意识。生意场上,个体在享受 *** 或电子数据带来的便捷时,注意传统的书面材料可作补充之用,如在条件允许情况下签订书面合同作为备份,或书面协议将双方交易往来所采取的电子邮件方式、传真方式、微信联系方式的电子身份载明。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之间发生经济往来时,注意君子协定也有必要,即俗语所说“亲兄弟,明算账”。

再次,在技术上采取引入第三方平台的方式介入。通过在不同的环节引入第三方平台的参与,解决交易安全问题。支付宝、专车服务都是比较成功的范例。

如此,在纠纷发生时,电子证据将不再是岌岌可危的“救命稻草”,而是在法制规范视野下的制胜法宝。

1条大神的评论

  • avatar
    访客 2022-10-03 上午 06:42:22

    士主张的委托理财关系较相符,而不符合合作投资关系的要件。故依法认定双方构成委托理财合同关系。【法官说法】承办法官郑松青说,本案的微信证据因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自认,身份确认环节无需再审查。但微信记录的内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