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吗?有哪些依据?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如果丈夫长时间能和其他的异性在一起,保持有一些暧昧的聊天内容。那么可以把聊天内容全部都进行截屏打印出来,当妻子再向丈夫提出离婚的时候,就可以把这样的一些聊天记录作为呈堂证供,可以为女性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但是在查看聊天记录的时候,一定要看一看聊天当中的内容,是否会容易出现有开房或者是和对方出门约会,这样的一些较为露骨的词汇。
当女性在得知丈夫已经有了出轨的行为时,就会想要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权益,从而会时不时的翻看丈夫的手机。想要知道丈夫究竟和女性会有怎样的聊天内容,在看到聊天内容中,每一次丈夫都会时不时的要求对方一起去酒店开房。就可以把彼此提到开房的聊天记录截屏下来进行保存,这样的一些聊天内容对女性而言,会有很大的利用之处,利用这样的一些问题就可以证明丈夫有婚外情。
在法律当中认定男性有没有出轨的行为,都是要看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动作。大多数的夫妻由于长时间的分隔两地,根本就没有办法准确的去判断对方是否和别人有在一起同居生活的行为,也可以考虑在家里面直接安装隐藏摄像头。了解对方经常会和谁在一起聊天打 *** ,通过一些打 *** 聊天的信息内容,都能够判断对方是否有出轨的行为。
在感情当中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彼此都应该认知到,走进了婚姻生活就应该好好过日子,不要抱着三心二意的态度开展婚外情。这样对两个人的感情没有任何的好处,只会促使彼此都丢失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男性应该认识到所谓的婚外情也只不过是一时的新鲜感而已,等新鲜感过后,会让男人损失很多东西。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吗?有什么依据呢?
聊天记录能不能作为婚外情的认定证据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之一需要证明使用聊天软件的是当事人双方,第二需要有着特别完整的证据,不能断章取义。从中可以看出一段话或者一个截图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必须要明确的提到某人的名字或者还原整个事情发生的经过。并且证明使用软件的是当事人双方也是比较难的,因为对方可能不承认,或者说并不是自己与对方聊天的。
如果你想证明是当事人双方的话,就可以通过4个途径进行论证。第1个途径,就是让当事人进行承认,可以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其发一个信息,问问对方是不是这个人,如果对方承认了就是可以作为证据的。第二,是可以通过社交软件的头像或者所发布的朋友圈以及其他信息进行论证的。第三,可以让后台给出实名认证的身份证号或者其他的资料,因为现在很多的聊天软件都是实名认证的。最后就是与软件的开发商进行协调,看看能不能查出相应的证据。这4个途径都是比较难的,需要当事人以及软件的开发商进行支持,如果想自己提交聊天记录就有证据,是不可能的。
在作为证据的时候,聊天记录必须要非常的完整,比如说通过软件儿的恢复机制,将所有的聊天记录都恢复好,然后打印出来,这样才是有用处的。并且取得这个证据的途径应该是合法的,不能以暴力或者欺骗的手段获取。比如说你和别人谈话可以作为录音,但录音应该发生在正大光明的阶段下,不能偷偷的录取。
如果发现对方有了婚外情,可以默默的收集证据,然后再进行控告,不要让对方发现。因为有了婚外情的人,就是有了二心的人,根本不会考虑你的想法。
聊天记录能作为出轨证据吗
一、配偶的出轨证据包括哪些? 1.书证 书证包括配偶与第三者涉及两性暧昧关系的手机短信息;能证明配偶有 婚外情 的书信。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2.物证 物证包括第三者馈赠给配偶的私密物件,如手机,衣物等;配偶保管的第三者居住处的钥匙等。 3.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包括配偶与第三者出双入对的录像;配偶与第三者私密通话的录音;捉奸在床等。 4. 证人 证言 证人证言包括一方写下的“ 保证书 ”、“道歉书”;配偶与第三者进出宾馆的证人证言;配偶与第三者肢体亲密的证人证言;配偶当庭表示和第三者交往更加幸福的证言等。此外,夫妻双方的子女包括未成年子女,如果能指认出父母与异性有频繁交往的事实,也可以做证据。 5.鉴定和勘验结论 鉴定和勘验结论包括通过 亲子鉴定 发现配偶与自己的婚生子女非自己血缘子女;配偶与第三者姘居生活现场的勘验等。 二、聊天记录能作为出轨证据吗 所谓的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是个法律问题,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规定或由更高院通过司法解释来确定。 *** 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从立法的本意来看,《 民事诉讼法 》明确将电子数据纳入证据目录中,但不能穷尽证据的各个方面。这一规定意味着包括电子邮件、 *** 聊天记录甚至是微博私信等电子数据都有可能作为法律证据呈堂。 *** 聊天记录虽然大多数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而且聊天记录也有虚拟内容,但从证据学的角度分析, *** 聊天记录作为诉讼证据使用,应满足以下三大要件:① *** 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客观真实性,能证明案件事实真相;② *** 聊天记录和案件事实必须具有一定的关联性;③ *** 聊天记录必须具有合法性,由当事人按法定的程序提供或由法定机关和 律师 按法定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 不可否认, *** 聊天记录是他人的隐私,但当其与配偶的知情权和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发生冲突时,孰重孰轻呢?也即谁更受司法保护?笔者认为,从维护善良风俗、社会公德以及婚姻稳定的角度,配偶的知情权相比夫妻间的隐私权更应优先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之间侵犯对方隐私权收集的证据,不能一概排除适用,当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可以作为认定婚外情事实的依据;但如果作为独立证据,其证明力是相对较小的。 三、收集婚外情证据时要注意哪些? 配偶有了婚外情,在 离婚诉讼 调查取证过程中,要注意: 1.避免 侵权行为 。比如:闯入他人住宅、 *** 等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即使反映了事实真相,但同时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不仅无法作为合法的证据使用,还可能要面对侵犯他人权利的法律责任。 2.对短信、通讯软件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证据及时提交公证,以保证证明力; 3.提交法庭的录音材料应清晰完整,不存在随意删减或编辑行为,采用录音笔等高科技手段取得的音频文件应转录在磁带上或刻录在光盘等物质载体上,并附上录音笔录以便法庭查阅; 4.采集的毛发、血液、唾液等DNA亲子鉴定检材、样本,应根据 司法鉴定 机构的要求保存,送检,以保障鉴定结论的真实有效性; 5.采用合法手段获得的涉及当事人隐私的证据材料应妥善保管,除提交律师和法院外,不得散布传播,对他人名誉造成损害,更不能据此要挟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若符合的话,那么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然而,对于不同的证据因为情况不同,自然起到的证明力大小就不一样。即使聊天记录可以作为一方出轨的证据,但证明力如何,还要再根据实际情况才能确定。
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
您好,微信聊天记录是否可以作为法院认定我有出轨的证据来使用?答案是肯定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一种,只要符合,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这就是所谓的证据三性,真实性设置证据,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伪造的,复印的,或者是篡改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书面的,必须是原件,如果是电子证据,必须是原始载体,关联性,也就是说,你这个聊天记录?本案当事人是有关系的,你不能拿其他人的和本案无关的聊天记录来作为证据,那是没有意义,合法性,也就是说,你取得这份聊天记录?手段是合法的,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我们来判断,首先,微信聊天记录,也是证据的一种,当然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是否有效,必须按照正确的法律规定来判断。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表示了“电子数据”是证据的一种,而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
妻子出轨通过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吗
聊天记录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的。但聊天记录必须查证属实,且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才能作为证据使用。根据相关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且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 *** 形成或者获取的材料,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之一百零六条
对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 *** 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出轨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微信、 *** 等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使用,但有一定的要求。
一、相关法律规定:
《更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 *** 经过。”
二、对此类电子证据的要求:
微信、 *** 等社交软件的聊天记录,在作为证据使用时,仍然与其它证据的要求一样,需要满足“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真实性,是指微信、 *** 聊天记录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修改伪造的。这种电子证据比较容易获得,但也是比较被修改数据的。向法庭提供时不能伪造修改聊天内容,必须保证聊天内容完整。在法庭上,法官会要求当庭展示手机微信聊天记录,从微信当中当庭查看是否真实内容,不能是简单的打印截屏下来,原件必须保存好的。
如果害怕手机丢失或者数据被删,可以到公证处对重要证据办理公证保存。公证处在办理此类公证业务时,会要求机主亲自前往,审查聊天记录是实名认证过的微信用户的真实聊天记录。公证员会对手机登录微信过程,和哪个用户聊天内容,进行截屏打印,出具公证书,并且附录公证光盘。关联性就是聊天内容必须反映出本案当事人之间的外遇事实,不能和本案无关。
三、聊天内容在证实出轨行为时应当注意的问题
微信、 *** 等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出轨证据使用,如果只凭这一份证据来认定夫妻一方是否出轨的时候非常少,法官审理离婚案件肯定是非常谨慎的,认定外遇出轨也要非常谨慎,如果微信聊天记录内容比较短暂,涉及外遇事实并不是很多,或者比较模糊,那么法官可能就不能给你轻易认定外遇的事实,还需要你提供其他的证据来充分证明,例如录音证据,外遇照片,开房记录等等,如果没有,那么法官可能就无法认定外遇事实存在,这不是法官的偏袒,而是法律必备的谨慎,在事实真相不能充分证明的情况下,法律谁也不会帮组,不站台,原告也不帮,被告也不帮,法官处于一个中立的态度。比较你要主张对方有外遇的事实,你就必须有举证的义务,要举证充分证明这个事实存在。
其次,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有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有在判决离婚的前提下,并符合规定的情况,才有可能获得损害赔偿。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没有详细规定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问题,仅作了较为原则性的规定。
作为证据使用时,仍然与其它证据的要求一样,需要满足“三性”: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真实性,是指微信、QQ聊天记录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不能是修改伪造的。这种电子证据比较容易获得,但也是比较被修改数据的。向法庭提供时不能伪造修改聊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