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聊天记录怎么做证据向法院提交?
1. 将微信记录的内容截屏打印后提交法院
此种方式主要是对于文字记录、图片记录、支付记录适用,微信中的影音记录无法采用此种形式。用此种方式提交图片记录时,注意将与图片相关的文字记录一并截屏并点开图片再截屏后打印。
2. 采用录制的方式将需要展示的微信内容录制后存储在存储介质(如刻录的光盘、U盘等)中提交法院
此种方式适用于所有的微信内容,通过录制,当事人不仅可以对微信记录中的文字记录、图片记录等单一、静态的信息进行复制,还可以通过对需要播放的影音文件的播放、对需要打开的如微信红包等小程序打开的过程等动态信息进行精准复制,直观的让法院了解微信记录的内容。
微信聊天记录取证的正确 ***
一. 微信聊天记录要想作为证据使用,首先要确定聊天内容的真实性。 *** 聊天是虚拟的,因此必须要证明聊天记录中的主体就是诉讼中的当事人本人。如果微信号绑定了手机,并且该手机是实名认证的,手机机主的姓名又与诉讼中的当事人姓名一致的话,就能够证明该微信用户的身份,进而证明聊天记录真实与否。
二. 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具备完整性,并且无删减改动,删除或者截取的部分聊天记录因为不具备完整性,不能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也不能完整地表达真正的事实,是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
三. 聊天记录的内容要具备合法性。即微信聊天内容不能是违法法律规定获取的内容,不能侵犯他人的隐私,不存在欺骗或者胁迫内容,应当是当事人正常交往中表达的内容,具备普通证据”合法性“的基本要求。
四. 如果提供的聊天记录的微信号不是实名认证的,还要提供其他证明来证明该微信号就是当事人本人的微信,如果有其本人微信头像或者提供了证人证言加以佐证,能够证明该微信主体的该聊天记录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五. 微信聊天记录与待证事实必须具有关联性。提供的聊天记录或者语音图片必须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不具备关联性,虽然证明是当事人本人的聊天记录也不能证明自己的主张成立。
微信聊天作为一种社交方式,具有删除,撤回等功能,存在删减的可能性,因此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应当充分审查其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微信也存在非实名认证,以及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性,因此,在诉讼活动中应当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客观公正的判断认定微信聊天记录这一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微信聊天记录取证流程是什么?
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需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是否是当事人本人发的消息,以及没有被删除或修改过。
2、确认微信号为当事人本人的微信。
注意:
微信语音资料中记载的内容应当尽量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及表态均有明示。语音的各方当事人身份在微信语音中应有所体现,只有主体先确定下来,才能谈得上能够通过微信语音证明双方存在着什么关系,发生了何事。
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微信聊天记录的来源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
2、更好是实名制的微信号,如非实名制微信注册时,应当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
3、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
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内容,应当是当事人正常交往中表达的内容,具备普通证据”合法性“的基本要求。四. 如果提供的聊天记录的微信号不是实名认证的,还要提供其他证明来证明该微信号就是当事人本人的微信,如果有其本人微信头像或者提供了证人证言加以佐证,能够证明该微信主体的该聊天记录仍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五. 微信聊天记录与待
;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确定微信聊天时间在涉案事实的时间段内;4、微信聊天的内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对完整性,能够反映当事人想要证明的事实。
记录作为证据使用的时候,应当充分审查其完整性,真实性。同时微信也存在非实名认证,以及被他人盗用的可能性,因此,在诉讼活动中应当全面审查其合法性,客观公正的判断认定微信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