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一、 学校概要:
1、学院全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4113(国标代码)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4、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6、校址: 福建省漳州市324国道旁
7、学校概况:漳州科技职业学院,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国道324线(厦深高铁漳浦站)旁,校舍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经福建省人民 *** 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学院学制三年,学校下设商学院、医学院、教育与航空旅游学院、融媒体学院、艺术设计与建筑学院、茶与食品科技学院共六个二级学院,开设学前教育、空中乘务、护理、会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应用技术、茶艺与茶叶营销、食品加工技术、工程造价等三十多个专业。师资队伍主要来自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教授、博士、硕士以及来自海内外的知名学者。
2008年获教育部批准成为之一所具备招收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资格的高职院校。2012年3月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首轮评估。学校是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项目承担高校、国家级星火科技项目承担高校、国家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及农业部、国台办批准培训项目实施基地、全国妇联妇女创业就业培训示范基地、海峡两岸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交流基地、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学校与集美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等本科院校开展“专升本”学历教育,并与台湾嘉南药理大学、首府大学、育达科技大学等一批知名高校开展校际合作和出国留学业务。我校共有3个专业获评为省级示范专业,4个专业进入省级前10名,2个实训基地获选为省级生产性实训基地,专利发明52项,被授予漳州市工业设计创新中心。2014至今,在全国高职院校级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 *** 获得1个国家一等奖、3个国家二等奖、3个国家三等奖、17个省级一等奖、41个省级二等奖、63个省级三等奖。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等国内外各大媒体皆多次对我校进行详细报道。
8、学历颁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漳州科技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二、 2020年招生范围、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
2020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范围涵盖福建省、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宁夏 *** 自治区、新疆 *** 尔自治区等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范围以考试院批复为准。
2020年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计划均为普通高校指令性计划,共有30多个专业及方向,均为教育部备案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三、 报考条件、外语语种、招生要求
1. 报考条件:凡取得报考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成绩良好的上述省份的考生均可报考。
2.外语语种:各专业面向全国海外招生,外语语种不限,无口试要求。
3.招生要求: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开展新生录取工作,并作如下规定: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校招生处负责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招委会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2.成立以学校党委分管纪检的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凡填报我校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按照民办院校优惠条件优先录取,具体照顾政策按各省高招办规定执行。
4.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5.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6.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
五、 2020年收费项目、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收费标准:我校严格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1) 各专业学费标准: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每人7000元/年,茶艺与茶叶营销、文化创意与策划专业每人7500元/年,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妆品经营与管理专业每人8000元/年,会计、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虚拟现实应用技术、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专业每人9500元/年, *** 营销、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每人9800元/年,助产、学前教育专业每人10000元/年,护理专业每人110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12000元/年,其他专业每人9000元/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1700元/年(4人一间),1500元/年(6人一间、五年专),带空调、洗衣机、热水器,独立洗手间、浴室、宽带接口等;
(3)代办费收费标准:教材费每人700元/年(多退少补);
校服及军训服装费:350元(多退少补);
代办费由学院代收代支,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学年按实际发生额结算一次,毕业前余额退还。
(4)退费办法按闽发改服价[2019]394号文件执行。
2.奖助学措施
(1)高分奖励:
福建省:
1)高职批次:A志愿填报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实际报到入学后,可根据以下条件获取相应的奖励(取更高一项):
①面向中职高职考生等级达到本科线录取要求的考生(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者),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②中职生在学校期间获得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给予奖励人民币3000元;
2)普通高考:普通高中文史、理工类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者,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对2020年通过高考录取到我校的福建籍援鄂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给予每人3000元的关爱资助;
4)创业基金: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学生可优先纳入创业班培养,培养考核通过更高可获15万元创业基金。
福建省外:
1)普通高中文史、理工类学生高考成绩达到本科线及以上者,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学生给予奖励人民币5000元;
2)创业基金:填报我校志愿并实际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茶艺与茶叶营销、茶树栽培与茶叶加工专业学生可优先纳入创业班培养,培养考核通过更高可获15万元创业基金。
(2)奖助学金(奖助面高达38%)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2)校特等奖学金4000元/人、一等奖学金1500元/人、二等奖学金1000元/人、 三等奖学金500元/人。
3)特困生助学金4500元/人,贫困生助学金2800元/人。
4)单项奖学金:
社会工作优秀奖500元/人、
文体活动优秀奖500元/人、
思政品德优秀奖500元/人、
技能技术优秀奖500元/人、
学习进步奖250元/人。
5)企业、个人奖、助学金另外单列。
(3)带薪实践
学院校办企业及合作企事业单位提供许多顶岗实践岗位,学生可以利用节假日到企事业等单位参加勤工俭学,即可以提高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又可以获取相应薪资补贴学习和生活费用。
3.助学贷款政策:有生源地贷款政策地区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生源地贷款。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录学校网站或来电咨询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我校网站网址:
招生处联系 *** :0596-3921666、3184666
招生处传真:0596-3184889
投诉 *** :0596-3921204
电子邮箱: 2503958531@qq.com
邮 编: 363202
通信地址: 福建漳州市漳浦县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七、 本章程解释权归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解释
八、 台湾地区、海外招生章程另行制
漳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2020年6月3日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2008年学院被福建省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确认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认为之一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二、学校校址
学校有三个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螺洲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街12号
三、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招生计划数以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份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五、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专科批,更低录取控制线为高职专科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我院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志愿顺序录取。
福建省按照专业平行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按专业顺序投档录取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更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七、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 *** :0591-87881026 E-mail:jjjc@mitu.cn ) 。
八、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院颁发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书,由福建省教育厅验印,教育部电子注册。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公布。
十、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500—800元/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十一、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新生入学及其他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吴老师 黄老师
联系 *** :0591—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院网址: 邮箱:fjxxz *** @126.com
招生咨询 *** 群:414399927(面向省内考生), 455702362(面向省外考生)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0年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
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是2005年经福建省人民 *** 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由宁德市人民 *** 主办的闽东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其溯源最早的前身校为创办于1934年的省立福安农业职业学校和创办于1939年的福安师范学校,已有86年深厚的办学历史积淀,人才辈出、影响深远。学校占地面积523亩,现设有生物技术系、机电工程系、信息技术与工程系、财经管理系、文化传媒系、公共基础部、成人教育部和思政部等8个教学单位,在校生总数5000余人。开设了涵盖装备制造、文化教育、现代农业等领域及新兴经济社会急需的37个全日制专业和21个成人教育专业。学校先后荣获“福建省第十二届文明学校”、“福建省之一届文明校园”、“5A平安校园”等荣誉称号。2016年1月被遴选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的建设院校,2017年、2018年顺利通过教育部第二轮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与整改回访检查。近年来学院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4项、二等奖3项,第五、六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一、二等奖各1项等。2019年成立“宁德职业技术学院青拓产业学院”“闽东乡村振兴研究院”,构建农商旅一体化乡村振兴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学院性质、招生对象、办学地点
1、学校名称: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学校代码:13977
4、招生对象: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
5、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6、学院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安福泰路232号(邮编355000)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区域
1、招生计划:我院2020年招生计划以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向社 会公布。
2、学制:三年
四、学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福建省有关收费规定(闽价费[2012]356号文),按福建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费。除视觉传播设计与 *** 专业每生每年7200元;其余专业每生每年6000元。学生退费严格按闽价[2005]135号文执行。
五、录取规则:
学院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志愿,公正、公平、公开的录取原则。
1、学院参加专科(高职)批次的录取,招生录取工作在生源地招生办的组织、监督下进行,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福建省录取更低控制分数线为福建省定的高职录取更低控制分数线, 并根据福建省考试院向社会公布的高职(专科)批试行按专业投档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外省依相关省份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艺术美术类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同批更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原则上按综合考分高低择优录取。
4、各专业均无男女生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1、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我院招生工作。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行招生“阳光工程”,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学院信誉。
3、 招生监察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593-8986321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由有关省级招生部门统一公布。
2、我院在招生结束后,及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
八、入学、助学及毕业
1、新生凭我院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
2、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贫困学生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外,还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等途径完成学业。
3、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通过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的学生还可获得相应专业及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九、联系方式
了解我院招生资讯,可登入我院网站查询,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 *** 。
咨询 *** :0593-6558609 6577020
传真号码:0593-6558609
咨询 *** : 210373873
学院网址:
电子邮箱:nzyz *** @163.com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宁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0二0年六月
热诚欢迎各省有志青年报考我校!
说明:具体详情可查看我院招生网站()。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之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我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办学实际,认真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之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331(全国代码)
第三条 学校地址
1.校 本 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邮编362000)
2.永春校区: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城北环路389号 (邮编362600)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校简介: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审批,福建省人民 *** 同意设立,泉州市人民 *** 举办的一所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泉州培英女校、福建泉州幼儿师范学校,办学至今已有130年。目前,学校占地面积532亩,其中东海校区300亩、永春校区232亩,设置附属实验幼儿园,形成“一校两区一园”的办学格局。建成万兆主干、全覆盖校园无线 *** ,有线无线两网一体化认证。校内实训基地29个,校外实践基地168个。标准恒温游泳馆1座、标准田径场2个、综合体育馆1座、综合技能训练馆1座。教职员工422人,专任教师271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184人,副高以上教师107人,双师素质教师236人。2019年度招收新生3291人,全日制在校生达7519人。
学校先后荣获“全国师范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系统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建省校园安全稳定先进集体”和“福建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示范校”等荣誉称号。2015年以来,学校连续4次入选“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培育项目院校。2019年,学校被确立为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建设单位、全国母婴护理职业技能等级1+X证书试点院校、福建省高职高专院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产创融合教育实践示范基地建设高校、福建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成立招生监察组。
招生工作委员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负责招生政策和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审核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招生宣传材料;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负责对招生录取争议的仲裁,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问题;负责安排新生报到与新生资格审查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对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服从省招生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协助地方招生委员会完成招生方面的相关工作。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日常具体工作;校监察室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
2020年学校本省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十条 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闽价费〔2012〕356号文件收取。
(1)大专(一般专业),6000元/生.学年;
(2)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根据泉价〔2016〕3号文件收取,校本部800元/生.学年,永春校区650元/生.学年。
3.代办费:预收600元,多还少补。
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最终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第五章 助学政策
第十一条 助学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以及“洪培才励志奖学金”、“王迪文奖学金”、“与善同行助学基金”、“泉州大开元寺助学金”等。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采取国家奖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帮扶措施。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我校执行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制定的2020年招生录取政策,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在福建省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的模式。省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当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的科目顺序,按单科成绩排序情况择优录取。
3、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4、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
其中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5、除福建省内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男生外,其他专业录取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6、录取照顾政策按生源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及其它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报到时间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我校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主动放弃入学资格。
我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学历文凭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七章 咨询与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嘉祥路801号 邮编:362000
学校网址:
电子邮箱:z *** @qzygz.net
招生咨询 *** :0595-22392291、28852265、23893948(永春校区)
学院招生咨询 *** :0595-22258708(学前教育学院)
0595-22391961(初等教育学院)
0595-28067159(艺术学院)
0595-28980183(外语旅游学院)
招生投诉 *** :0595-22387109
第八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本章程仅适用于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凡以前我校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办学地点
1、学院全称: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26)
2、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专科
4、学院有三个办学校区:
龙腰校区位于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杜园校区位于福州市仓山区螺洲杜园118号
平潭校区位于平潭综合实验区与麒麟大道西段1号
5、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教育厅直属高等院校,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商结合、以信息技术为特色的高等职业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首批“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2017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院校,2019年列入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A类建设院校。
三、招生计划及学习年限
招生计划数以招生省份教育考试部门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份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和男女比例不限。
五、体检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隐瞒自己身体重大疾病的,如患有严重心脏病、尿毒症、重症癫痫、精神病、抑郁症等等,考生在校期间若产生意外情况,学校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更低录取控制线为高职高专线。
2、投档比例按照招生所在省份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我校按照招生省份的投档原则,对进档考生按考试成绩高低、志愿顺序录取。
福建省根据专业平行志愿原则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招生省份遵循该省投档录取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专业顺序投档录取时,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录取,如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录到计划未满的专业直至满额。
5、艺术(美术)类考生在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都达到同批更低录取分数线上,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省级统考成绩×2.5×60%。
七、监督及申诉、举报渠道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招生工作在学院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申诉和举报 *** :0591-87881026 E-mail:jjjc@mitu.cn ) 。
八、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后,我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
九、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所在省份招生管理部门网站和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收费标准和退费办法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6000元、艺术类专业学费每学年7200元(按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2000】费245号文件);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收费标准按住宿条件不同500—970元/年;退费按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十一、奖、贷学金制度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 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以及企业或个人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提供国家助学金、困难补助及校内外勤工俭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十二、新生入学及其他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十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06号 邮政编码:350003
联系人: 郑老师
联系 *** : 0591— 87833394 87863074(兼传真)
学校网址: 邮箱: fjxxz *** @126.com
招生咨询 *** 群:1055605306
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凡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籍。2、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学体系,贫困学生除了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外,还可通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等途径完成学